10月12日,安徽、贵州、广西、浙江、山东等地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并曝光5起涉税中介违规帮助他人偷逃税案件。一、安徽省马鞍山市税务局依法查处涉税中介含山县宏宇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大宏帮助所代理企业虚列成本造成少缴税款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涉税中介含山县宏宇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在为马鞍山云关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提供涉税服务期间,提出以虚列成本等方式帮助企业少缴税款的税收策划方案,通过编造虚假员工工资表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违规列支,造成上述3户企业少缴税款共计339万元。2025年12月,税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根据其所代理企业少缴税款,对含山县宏宇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作出处以罚款203.4万元的处罚决定;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含山县宏宇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大宏采取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等措施。同时,税务部门依法对其所代理的3户企业进行了处理,追征少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目前,涉案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入库。二、贵州省贵安新区税务局依法查处涉税中介贵安新区凯辰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偷税及帮助所代理企业虚假申报造成少缴税款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5年,贵安新区凯辰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为贵安新区邦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涉税服务期间,帮助企业通过虚假申报等方式,造成企业少缴税款共计149.29万元;同时,贵安新区凯辰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6.70万元。2026年8月,税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根据其所代理企业少缴税款,对贵安新区凯辰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出处以罚款149.29万元的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对贵安新区凯辰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追缴税费款、罚款共计11.41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并加收滞纳金;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贵安新区凯辰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田凯采取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等措施。同时,税务部门依法对其所代理的贵安新区邦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追缴税款、罚款共计259.22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并加收滞纳金。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税务局依法查处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刘亚玲帮助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少缴税款案件。经查,2019年至2022年,刘亚玲通过虚构合同、出库单,虚估未开票收入、伪造财务报表等方式,为鹿寨县锦辉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便利,造成该公司少缴税款102.74万元。2025年11月,税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根据企业少缴税款,对刘亚玲作出处以罚款51.37万元的处罚决定;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刘亚玲采取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等措施。同时,依法认定鹿寨县锦辉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9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开,对不符合增值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查看原文)|发布时间:202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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